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清镇市祥丰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镇市祥丰加油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物流园汽车物流区8-3号地块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40m2,加油区拟设置钢架罩棚154.5m2,罩棚下拟设置3台四枪潜油泵式加油机,加油区内2条单车道净宽5m。拟建储罐区位于加油区车道下,储罐区内设有4个罐池,拟建站房建筑面积120.53m2******办公室、便利店、配电室、卫生间等)为单层框架结构建筑物。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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