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X_CQ_2024_S_3905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桦南县大八浪乡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桦南县大八浪乡七一村
采购类别:工程建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运胜
企业性质: 项目周期:40
农用项目:是 资金性质:集体
备注:桦南县大八浪乡七一村农村集体资产采购合同桦南县金沙乡前金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0二四年七月一、当事人甲方: 桦南县大八浪乡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会信用代码:N******MF******H□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髙运胜身份证号码: ******************银行大八浪支行账 号: ************54乙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银行: 帐 号: 二、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序号产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型号1路灯 85三、******银行转账 。四、交货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将采购的农村集体资产交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立即出具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更换。五、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销售的农村集体资产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不存在任何瑕疵。2.如因乙方销售的资产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质保期为 6个月,自乙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应承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如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若甲方拒绝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七、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