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卫城镇2024年垃圾收集箱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人民政府采购碳钢板垃圾收集箱,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安装至指定乡镇地点。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安装地点:清镇市卫城镇(需安装至采购人指定乡镇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碳钢板垃圾收集箱共75个。
采购预算:4000.00元;
供货期:询价人指定期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请提前电话联系),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远大美域三期43栋2单元1801号)购买。
3.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1日11时00分,地点为******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远大美域三期43栋2单元1801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询价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卫城镇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远大美域三期43栋2单元1801号 | |
联系人:尹工 | 联系人:郑宇、程启健、金慧 | |
电话:****** | 电话:0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