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3-SZCM-T2025-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白色垃圾处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符合性审查文件
5.1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
5.2项目车辆设备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
5.3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5.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5.5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现更正为:
5.1人员配置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5.2项目车辆设备配置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5.3技术要求偏离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5.4商务要求偏离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5.5类似业绩一览表(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更正事项二:原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人员配置表”增加“2、供应商提供不少于采购要求的驾驶人员(至少6名),需提供B照驾驶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3、供应商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类似管理经验,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甲方盖章的自2022年01月至今的管理经验证明,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三:原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项目车辆设备配置表”增加“1、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采购要求的核载重量8吨-10吨的全封闭式自卸货车(5辆及以上),自有的提供行驶证、购买发票、车辆照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2、供应商须具有装载机(2辆及以上),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车辆照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
更正事项四:原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车辆设备配置基本要求:投标单位具有核载重量8吨及以上封闭式自卸货车(5辆及以上),专职驾驶员须具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
现更正为
3.1供应商须具有核载重量8-10吨(受现场路况制约,不得超过10吨)的全封闭式自卸货车(5辆及以上),专职驾驶员须具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
3.2 供应商须具有装载机(2辆及以上)。
更正日期:2025-04-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府前路78号
联系人:董健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A-1504
联系人:徐树晓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树晓
电话:051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