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某单位肉鸡养殖帮扶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就暗流镇朝阳村肉鸡养殖帮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原则及方式完成了评审工作,现就本次磋商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清镇市某单位肉鸡养殖帮扶项目
2、项目编号:2024-VGBWBH-G3001
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正汇国际大厦B座9楼
联系人:刘工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三、成交候选人信息,以及评审情况:
第一竞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元):149454.14
得分:90.70分
第二竞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元):149005.24
得分:84.00分
第三竞标候选人:
竞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元):149507.59
得分:83.53分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发送书面文件至邮箱:******。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
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异议的日期。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5月13日。
公示发布媒介: “军队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日期: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