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我局对1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接受了2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备案材料,收到了17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撤回1个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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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花溪区撤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清单 | |||||
年度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时间 | 文件号 | 备注 |
2024 | 1 | 关于撤回麦坪镇大龙滩弃土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 2024.12.30 | 花水保撤〔2024〕1号 |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原项目备案立项已经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