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满足我县群众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保障疫苗质量和有序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将于近期开展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全程监督。二、遴选条件
1.供应厂商所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必须是已通过“黑龙江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规定品种;2.参选筛选供应厂商提供疫苗生产厂家资质(标注明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等资料)、冷链配送资质(厂家自己配送提供资质,委托第三方需第三方配送资质及配送运输合同)、产品近期批签发及出厂检验报告(进口疫苗需提供近期通关证明、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准通知书、批签发)、保险赔付等资质;3.参加采购活动的供货厂商,需提供“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承诺书”。三、资料提交
参加遴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材料送至或邮寄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李兵,电话:******,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12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控制中心
2024年12月4日